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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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蒲江县隶属成都市,位于四川盆地西南部、成都平原西南缘,介于东经103°19′至103°41′,北纬30°05′至30°20′之间,东邻彭山和眉山、西界名山、南连丹棱、北接邛崃,东西长37公里,南北宽27.5公里。县城鹤山镇距成都68公里,距西南航空港60公里,距彭山青龙场火车站35公里。
蒲江始建于公元554年,历史悠久,人杰地灵,是宋代理学家魏了翁和抗日名将李家钰的故乡。全县幅员面积583平方公里,其中耕地面积22.22万亩;辖8镇4乡、109个行政村、23个社区,总人口26.1万人。
蒲江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,冬无严寒,夏无酷暑,气候温和,雨量充沛,宜种性广。年平均气温16.4摄氏度,日照1122小时,降雨1280毫米,相对湿度84%,常年无霜期302天。境内地势平坦,南高北矮,平均海拔高度534米,最高1022米,最低465米。地貌以浅丘为主,平原、丘陵、山地比例为24﹕54﹕22。
蒲江森林资源丰富,植被属四川盆地亚热带松栎林区的盆地西部马尾松林、常绿樟、栎林小区。树种100多种,主要有马尾松、杉木、柏林、香樟、桢楠、银杏、黄柏、杜仲等,森林活立木总蓄量169.29万立方米,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8.31%,其中景区80.9%以上,享有“成都花园·绿色蒲江”之美誉。野生动物有200余种,其中有短尾松、穿山甲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00余种,有中白鹭、八声杜鹃等四川省重点保护动物180余种。
蒲江河流主要有两条,分别是蒲江河、临溪河,水资源总量8.03亿立方米,年可开发利用量5.48亿立方米,现已开发利用2.36亿立方米。全县地表水达到国家Ⅲ类水域标准,其中景区达到国家Ⅰ类标准,有全国一流的高硅低纳矿泉水。
空气清新,大气质量好,空气质量优于国家Ⅱ级标准。